8月2日,山東省的張先生向“電訴寶”反映稱,自己于2月20日在找靚機平臺購買一臺價值2668元的手機,現(xiàn)在用了五個多月,因為進水了,面容識別和手機前攝像頭損壞。張先生包裝完好快遞過去,也沒進行維修,耽誤了11天,與客服聯(lián)系,客服不理我。今天客服致電,說手機損壞和他們沒關(guān)系,有很多因素,當(dāng)時承諾可以使用,張先生才同意補償120元。
但是后來,客服出爾反爾,叫張先生自己去維修。發(fā)過來之后的手機卻開不了機了,張先生的訴求是由找靚機平臺出郵費寄回手機,維修至可以使用為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