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網經社訊)近日,國內知名網絡消費糾紛調解平臺“電訴寶”(315.100EC.CN)接到用戶投訴杭州常青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旗下“貨捕頭”(原“杭州女裝網”)稱其平臺原因發(fā)錯貨,退貨不承擔代發(fā)費。(詳見網經社專題:貨不對板 退貨退款難 貨捕頭還存在哪些問題?http://m.tgfeipin.com/zt/hbttszt/)
2023年9月13日,河北省的目先生向電訴寶投訴稱自己于2023年9月11日在貨捕頭電商平臺(電商c216),購買襯衫,發(fā)錯貨。在聯系貨捕頭平臺發(fā)送圖片證明后,平臺同意退貨,但只承擔以發(fā)出為標準的兩次運費。
(注:圖為目先生提供)
目先生表示這對于買家來說這個運費肯定是不夠的,并且還有平臺附加的代發(fā)費1元和退貨費1元平臺不予承擔,侵犯了退貨權益,現在沒有協商好還沒有退貨。目先生的訴求是平臺承擔發(fā)貨和退貨實際運費、代發(fā)費1元、退貨費1元。
接到以上用戶投訴后,我們第一時間將投訴案件移交該平臺相關工作人員督辦妥善處理,但截至發(fā)稿前,我們尚未收到來自被投訴平臺的任何有關處理回復。
從網經社企業(yè)庫(COP.100EC.CN)了解,貨捕頭隸屬于杭州常青網絡科技有限公司,成立于2010年4月19日,公司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區(qū),法定代表人為翁宇輝。貨捕頭是一個”互聯網+批發(fā)“的電商平臺,將全國線下傳統批發(fā)市場搬到網上批發(fā),該平臺稱,讓用戶享受在家就能逛遍全國批發(fā)市場的服務。
據“網經社企業(yè)風險評級系統(CREDIT.100EC.CN)”顯示,“貨捕頭”隸屬于杭州常青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的風險評級為R1+,公司目前所處低風險。
根據“電訴寶”2023年至今受理的產業(yè)電商領域用戶有效投訴顯示(依據投訴量排行),貨捕頭排名第三位,最新評級為“不予評級”。其他被投訴的類似平臺還有:1688、批批網、義烏購等。
此外,“電訴寶”受理用戶維權案例顯示,“貨捕頭”還疑似存在退款問題、發(fā)貨問題、商品質量、貨不對板、退換貨難等問題。
【案例一】拖延退費? 用戶投訴“貨捕頭”不發(fā)貨不退錢
2023年4月19日,山東省的馬先生向電訴寶投訴稱自己于2022年12月份在貨捕頭下單8件衣服,其中四件缺貨,只有四件有貨,有貨的四件顯示發(fā)貨,但是到第二天沒有物流信息,隨即申請了退款。缺貨的四件衣服中的2件按照客服的指導順利退款,但是其中的兩件以無包退貨為由不給退款。
拖延直到四月初,客服告知兩件沒有退款的商品可以申請再郵寄,但是結果到現在都沒有收到貨,6號馬先生收到了單號,但是沒有物流信息更新,馬先生認為這是赤裸裸的欺詐消費者,到現在不發(fā)貨,也不退錢,從年前到現在已經有半年有余。
接到以上用戶投訴后,我們第一時間將投訴案件移交該平臺相關工作人員督辦妥善處理,但截至發(fā)稿前,我們尚未收到來自被投訴平臺的任何有關處理回復。
【案例二】簽收不退款?用戶投訴“貨捕頭”出售商品存質量問題
2022年12月22日,上海市楊女士向電訴寶投訴稱自己于2022年12月3日-12月12號在貨鋪頭藍詩依工廠店購買 LSYGCDF209配帽子多件這款產品,由于質量不好,楊女士店鋪買家全部申請退款,期間退貨商品貨鋪頭賣家已簽收,但不給自己退款。楊女士表示,由于沒有物流信息,賣家也都不給同意,希望賣家盡快給自己退款。
【案例三】“貨捕頭”被指以寄錯商品為由久不退款
2022年10月15日,浙江省饒先生向電訴寶投訴稱自己于2022年9月25日在貨捕頭(原“杭州女裝網”)代發(fā)了一款風衣,買家在收到貨打開后立即申請了退貨,女裝網在收到貨后遲遲不退款,問他說是寄回的不是他發(fā)貨的衣服,是他平臺另外一家檔口的衣服。
饒先生表示,如果是買家寄錯了衣服,也不可能是他平臺的另外一款衣服,自己也打電話問了買家,他說就買了一件風衣,確定沒有寄錯,杭州女裝網的客服也調出了發(fā)貨視頻和拆包視頻,但都不能看到快遞單號,也不能證明那件拆包全貌,就只能是他說收到不是那件就不是。
【小貼士】
國內知名網絡消費糾紛調解平臺“電訴寶”(315.100EC.CN)運行10余年來,與全國近千家網絡消費平臺建立對接,影響1億+網絡消費用戶,新系統實現一鍵投訴、24h在線、自助維權、同步直達、實時處理、進度查詢、評價體系、法律求助、大數據分析等諸多功能。目前,平臺“綠色通道”服務向廣大網絡消費平臺開放,平臺可自主申請入駐,實時受理、反饋和查詢用戶滿意度評價。為了更好地營造公開、透明、健康的網絡消費投訴環(huán)境,“電訴寶”公開版已正式上線,新增用戶投訴實時受理動態(tài)、月度平臺投訴量TOP10、熱點投訴地區(qū)、投訴榜(依據投訴量排行)等模塊,讓投訴過程透明化,一手掌握信息動態(tài)。